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战略的深入推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阶段,我们该如何妥善处理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关系,这已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实体经济的发展在未来中国现代化国家建设过程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何德旭认为,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国家格外的重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在推进高水平发展的背景下,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助力实体经济方面责无旁贷。未来我们要在体制、机制上继续完善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框架。
近些年来,无论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是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央在多次重大会议中持续释放出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提供服务的信号。总的来看,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而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振兴实体经济,必须处理好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关系。
习强调,“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
何德旭认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阶段,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全方面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要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举行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经济高水平发展”论坛上,何德旭解释,金融“服务性”的本质是指,金融机构以适当、适宜的价格为实体经济提供尽可能多、尽可能好的服务,大多数表现在金融供给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的需要。
然而,从现实情况看,金融的服务特性方面还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强的情况,尤其是一些金融机构过多地注重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这使得其服务性特点不断弱化。“未来我们要格外的重视重塑金融服务性的问题,要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不断强化金融的服务性理念和服务性意识。”何德旭说。
第一,要最大限度地调动所有金融要素来满足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其中,金融业、金融机构、金融市场要全面动员、共同发力。
第二,从实体经济本身的特点以及高水平发展的要求出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点是发展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和转轨金融,支持科学技术创新企业、绿色产业、转型升级行业、制造业以及“三农”的发展。
第三,伴随数字技术、数字科技与金融的深层次地融合,金融服务效率不断的提高,这有效解决了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信息不对称、覆盖面不够、融资效率不高、融资成本过高等方面的问题,未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充分的发挥数字金融的优势和作用。
此外,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还需在建设普惠金融体系上发力。普惠金融的目的是要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金融需求,特别是要让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企业是实体经济高水平发展的主体,全力发展实体经济的政策基点要放在企业特别是实体企业上。
习指出:“要更加注意尊重市场规律、坚持精准支持,选择那些符合国家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业相对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暂时遇到困难的非公有制企业重点支持。”
在高质量发展阶段,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还需要从根本上调整金融和实体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慢慢的升高,结合中国和德国数据看,中国从始至终保持在8%以上的水平,而同期的德国则长期在5%以下。
在何德旭看来,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并非越高越好,因为这一指标从侧面也反映了实体经济承担的金融总成本,这一比值越高,说明实体经济所支付的金融总成本越多,即实体经济的负担越重。
最新的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广东金融业增加值为8800多亿元,同比增长8.3%,占GDP比重达到了9.7%,而前三季度广东经济稳步的增长只有2.3%,对比看,金融业增速远高于经济提高速度,这说明实体经济承担了比较大的债务压力。“基于这样的数据结果,我认为金融企业、金融机构应该还利给实体经济。”何德旭说。
他进一步解释称,当前市场有观点认为,金融应该让利实体,实际上,不是“让利”,而应该是“还利”。“让利”和“还利”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性质却不一样。“让利”是出于社会责任甚至出于同情,暂时让渡一部分利益。而“还利”则表明这个利本来不属于我,但我得到了,或者我得多了,所以我应该还给你。
“如果说让利是一种阶段性、临时性、随意性的政策安排,那么还利就需要从体制和制度上予以保障,这需要推进体制上的改革。”何德旭说。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问题,就需要逐步形成实体经济在全社会分配格局中的优势地位,而要实现这样的分配格局,势必要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这可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循序渐进,而不能一蹴而就。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的完成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共生共荣。